东城区关于展开餐饮业食物安全大查看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(2024年10月第2期)
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,东城区商场监督办理局在餐饮业食物安全大查看中发现问题13处,现通报如下:
存在未定时对食物安全情况做查看点评,出产运营条件发生变化,未及时采纳整改措施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的规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一)项的规则,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。
存在小规模食物出产运营者运营糜烂蜕变、感官性状反常的食物的问题,违反了《北京市小规模食物出产运营办理规则》第十三条第(八)项的规则,根据《北京市小规模食物出产运营办理规则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则,责令改正,处以罚款,并没收违法所得。
存在未树立食物安全自查准则、未定时对食物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查看点评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四十七条的规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一)项的规则,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。
存在未坚持操作场所环境整齐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三)项的规则,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。
存在未坚持操作场所环境整齐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三)项的规则,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。
存在未按要求运送食物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六)项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三十二条,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。
存在餐具、饮具和盛放直接进口食物的容器运用前未按规则洗净、消毒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五)项的规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五)项的规则,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。
存在未执行食物安全日管控准则、企业自动执行食物安全危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,违反了《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办理规则》第十一条的规则,根据《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办理规则》第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,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。
存在餐具、饮具未按规则消毒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穿戴清洁的作业衣帽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五)项、第(八)项的规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五)项、第(十三)项的规则,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。
10.巨蜂鸟(北京)餐饮办理有限公司王府井分公司(62°上清水产;王府井区域)
存在餐具、饮具未按规则消毒、未树立执行食物进货查验记载准则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五)项、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则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三)项、第(五)项的规则,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。
存在未避免质料与制品、生熟食物穿插污染的问题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(四)项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(十三)项的规则,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。
12.北京聚其儿餐饮办理服务有限职责公司(polymerxcoffee聚其儿;王府井区域)
存在未执行食物安全日管控准则、企业自动执行食物安全危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,违反了《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办理规则》第十一条的规则,根据《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办理规则》第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,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。
存在未执行食物安全日管控准则、企业自动执行食物安全危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,违反了《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办理规则》第十一条的规则,根据《企业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监督办理规则》第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,责令改正,给予正告。